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研发中心六楼百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4,245,7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5.394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孙先武先生、袁大兵先生因公出差,未
能出席现场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参加了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史方圆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吴霖先生、许宏平先生,
副总工程师余继仙先生、总经理助理唐成宏先生等 4 名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1.0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59,845,884 99.4242 4,399,850 0.575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1.0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5,494,880 85.2821 4,399,850 14.717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63,422,334 99.8922 823,400 0.107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63,422,334 99.8922 823,400 0.107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吴福胜 763,048,836 99.8433 是
1.02 毛献伟 763,052,336 99.8438 是
1.03 张正和 763,048,836 99.8433 是
1.04 孙先武 763,048,836 99.8433 是
1.05 袁大兵 763,048,836 99.8433 是
1.06 余继仙 763,052,336 99.8438 是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戴新民 763,052,336 99.8438 是
2.02 尤佳 763,048,836 99.8433 是
2.03 崔鹏 763,048,836 99.8433 是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潘友根 763,048,836 99.8433 是
3.02 汤晓红 763,048,836 99.8433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1.0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25,441,180 85.2557 4,399,850 14.7443 0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0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 25,441,180 85.2557 4,399,850 14.7443 0 0.0000
来管理办法》
2 关于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9,017,630 97.2407 823,400 2.7593 0 0.0000
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9,017,630 97.2407 823,400 2.7593 0 0.0000
的议案
4.01 吴福胜 28,644,132 95.9890
4.02 毛献伟 28,647,632 96.0008
4.03 张正和 28,644,132 95.9890
4.04 孙先武 28,644,132 95.9890
4.05 袁大兵 28,644,132 95.9890
4.06 余继仙 28,647,632 96.0008
5.01 戴新民 28,647,632 96.0008
5.02 尤佳 28,644,132 95.9890
5.03 崔鹏 28,644,132 95.9890
6.01 潘友根 28,644,132 95.9890
6.02 汤晓红 28,644,132 95.989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共审议五项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对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子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福胜、张正和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潇斐、沈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