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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63 沪市 皖维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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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63:皖维高新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600063:皖维高新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1-00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8 人,独立董事崔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特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报告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
海林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1]230Z048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220,317.55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48,137,434.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28,921,130.38 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 2019 年度股利115,553,681.52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76,450,331.88 元。
  董事会拟定: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2,589,469.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983,860,862.68 元转入下期。

  本预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0 年年度利润分方案公告》(临 2021-006)。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福胜、高申保、张正和回避表
决)

  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合计金额为 25,835.27 万元,向关联
方销售业务合计金额为 23,300.00 万元。

    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1-007)。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08)。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09)。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1-00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有关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 2021-010 号公
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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