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5,791,744 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5 人,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91,744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6%。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4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
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同时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事宜,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60 人,共计 1,760.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1、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2、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3、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事宜,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44 人,共计 118.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完成部分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400 股的注销。
15、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 12 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 12 月修订稿)的议案》。
17、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9、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500 股的注销。
20、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1、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2、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200 股的注销。
23、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登记日期 授予人数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4 月18 日 260人 7.54元/股 1,760.63万股
首次授予
2021年限制性 2022年11 月28
股票激励计划 日 44 人 10.65元/股 118.33万股
预留授予
合计 304人 / 1,878.96万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 1/3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 1/3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 1/3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