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0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母公司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2,000,457.8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元(含税)。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3,237,71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317,144,263.84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9 日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6%,剩余未分配利润6,574,975,035.4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目前医药行业特点,平衡了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9 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