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9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8.46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8.35元/股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7月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 2023-043 ) 及 2023 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4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 6,425,307,59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45,188股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为6,420,162,409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6,217,864.99元,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采用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根据回购方案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3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402,218,974×0.11031)÷6,425,310,802≈0.11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6-0.11)/(1+0)=8.35(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95万股至479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至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