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佳青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杨行芳女士,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来共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青女士,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4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
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满足独立性要求,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