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 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7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构成差异化分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37,767,590.95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共计分配1.13亿元(含税);加上公司2021年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68亿元,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3.81亿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52%。公司的新显示新业务处于产业成长期,未来将继续加大投资、研发及市场投入,以期提高股东长期回报。
如在方案公告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构成差异化分红,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0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程开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利益的同时满足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利益的同时满足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