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6,905,1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95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罗譞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 2 人,出席 2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晓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胡志明因公出差未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5,293,965 99.5217 1,506,988 0.4473 104,183 0.031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5,295,965 99.5223 1,504,988 0.4467 104,183 0.031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候选人:柏宏 337,460,490 100.1648 是
3.02 候选人:吕旦霖 336,095,557 99.7597 是
3.03 候选人:李维萍 336,104,560 99.7623 是
3.04 候选人:周鹤 335,188,704 99.4905 是
3.05 候选人:周杰忻 335,139,705 99.4759 是
4、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候选人:杨文龙 336,459,458 99.867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01 候 选 人 : 2,836,373 124.3467
柏宏
3.02 候 选 人 : 1,471,440 64.5080
吕旦霖
3.03 候 选 人 : 1,480,443 64.9027
李维萍
3.04 候 选 人 : 564,587 24.7515
周鹤
3.05 候 选 人 : 515,588 22.6034
周杰忻
4.01 候 选 人 : 1,835,341 80.4614
杨文龙
5%以下股东(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336,905,136 股,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通过了以上 1-2 项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第 3-4 项议案,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均当选。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勤芝 沈 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