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不低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3 年度现金分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21,149,916.39 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76,213,492 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股利 682,864,047.6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 50%。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
红股。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不低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