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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7 沪市 厦门象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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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7:厦门象屿关于调减非公开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1

600057:厦门象屿关于调减非公开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2-089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议案。此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并基于公司的谨慎判断,公司拟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金共28,024.02万元,并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主要如下: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0,000.00 万元,其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1,975.98 万元,其中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21,975.98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招商局和山东港口各自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均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 100,000 万元÷每股发行价格,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 150,000 万元÷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后发行股票数量存在不足 1 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发行价格 7.03 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7,866,286 股,其中向招商局发行
142,247,510 股 , 向 山 东 港 口 发 行 142,247,510 股 , 向 象 屿 集 团 发 行
213,371,266 股;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 6.52 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36,809,815 股,其中向招商局发行 153,374,233 股,向山东港口发行 153,374,233 股,向象屿集团发行230,061,349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招商局和山东港口各自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均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 100,000 万元÷每股发行价格,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 1,219,759,794.79 元÷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后发行股票数量存在不足 1 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发行股票数量。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 6.52 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3,828,189 股,其中向招商局发行 153,374,233 股,向山东港口发行 153,374,233 股,向象屿集团发行 187,079,723 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等公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上网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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