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2-046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推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倡议等国家战略,服务“一带一路”,推进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充分发挥双方在大宗商品流通、金融、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和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与招商局签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招商局战略合作协议》”),与山东港口签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山东港口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为招商局及山东港口,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商局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5220B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注册资本 1,69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86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中心招商局大厦五层 A 区
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
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
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
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
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
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
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
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公告日,国务院国资委为招商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原持有招商局 100%股权,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招商局股权的 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
持有,划转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1。
划转完成前,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招商局 100%股权,国务院国资委为招商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划转如按上述方案完成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招商局90%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持有招商局 10%股权,国务院国资委仍为招商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划转完成后招商局股权结构如下:
1 该股权划转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国务院国有资产 全国社会保障
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会
90% 10%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山东港口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QB0H980
法定代表人 霍高原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厦
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
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货
经营范围 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股权和基金投资、管理、运营;
船舶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公告日,山东港口的股东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
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山东省国资委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70% 20% 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青岛交通发展集团 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 威海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46.60% 17.38% 15.29% 14.14% 4.01% 2.57%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山东港口的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委托山东省国资委管理其持有的山东港口的全部股权,由山东省国资委代为行
使除该等股权对应之山东港口相关的收益权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权利,且由山东
省国资委负责研究制定股东分红政策;全体股东对山东港口不构成共同控制,山东省国资委是山东港口的实际控制人。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和商业合理性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为推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倡议等国家战略,服务“一带一路”,推进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充分发挥双方在大宗商品流通、金融、物流等方面的优势,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厦门象屿及战略投资者将充分发挥各方在供应链服务领域的资源布局优势及在港口领域的区位优势和网络布局,共同构建“双循环”物流大通道,推动公司实现“成为世界一流的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目标。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商业合理性
招商局在国内及全球港口布局、集装箱吞吐量、市场占有率、海外港口开发及运营、港口综合开发技术水平、品牌资源等方面均保持在世界港航业的领先地位;山东港口拥有丰富的港口基础设施资源、领先的行业地位,卓越的物流及供应链服务能力。两者均能够与公司谋求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三、募投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为 350,000.00 万元,按照发行价格
7.03 元/股计算,股票发行数量为 497,866,286 股。若厦门象屿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 6.52 元/股计算,股票发行数量为536,809,81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四、《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一)招商局战略合作协议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甲方”)与招商局(“乙方”)签署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1、合作目标
双方为推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倡议等国家战略,服务“一带一路”,结合甲方在供应链和综合物流业务上的集群优势,以及乙方在港口、航运和物流上的资源优势,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
共赢,推动甲方实现“成为世界一流的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目标,并进一步推动乙方主业发展。
2、合作原则
(1)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
(2)互利共赢。双方应推动意向合作项目落地实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3)市场化原则。双方同意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相互给予优惠和便利,拓展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4)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基于彼此充分信任,双方的合作着眼于长期利益,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
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是业务多元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乙方具体优势体现如下:
(1)丰富的港口基础设施资源
乙方旗下拥有世界领先的港口投资、开发和运营商,在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