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22,603,723 股(不含一致行
动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2.03%,本次解除质押 80,874,318 股后,
象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0 股。
2018 年 8 月,象屿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80,874,318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并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75 号)。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的通知,获悉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80,874,31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2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5%
解质时间 2021 年 6 月 9 日
持股数量(股) 1,122,603,723
持股比例(%) 52.0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象屿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象屿集团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