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19-044 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
本 2,157,454,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8,894,490.20 元。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88,800,746.30 元,加上母
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12,943,401.29 元,扣除 2019 年分配 2018 年普通股股
利 258,894,490.20 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 75,034,417.81 元后,2019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7,743,862.55 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拟于 2019 年
半年度对上述未分配利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157,454,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8,894,490.20 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制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体现。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