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3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7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1,457,739,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8股。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3,206,554.1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7,320,655.41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2,512,995.39元,减去2017年分配2016
年普通股股利117,077,940.30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86,800,684.94元,2017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4,520,268.88 元。2017 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6,156,629,946.16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为:以2017年12月31 日的总股
本1,457,739,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
截至2017年末,公司母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为6,156,629,946.16元,未分配
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344,520,268.88 元,符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的实施条件。
公司自上市公司以来从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目前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通过公积金转增方式可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虽然对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是公司近三年归母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约为57%,并且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未来具备增厚每股收益的基础和能力。
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和产业布局情况,还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来
不断拓展业务,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满足后续日常营运的需求,有利于保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态势。
三、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股票交易的现状、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的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