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ST夏新 公告编号:临2010-041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补正材料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屿集团”)及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象屿建设”)作为本公司的重组方已于2010年4月22日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申请文件,并于
2010年5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710号)》以
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711号)》,要求象屿集团及
象屿建设在上述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所提交的《夏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以及《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
进行补正,补充提供重组委审议通过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相关材料,且需每30个工作日就未能及时补正回复的原因及对审核事项的影响予
以公告。
2010年12月16日,本公司收到象屿集团及象屿建设发来的《厦门象屿集团有
限公司及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等补正材
料的函》,称象屿集团及象屿建设已于2010年6月21日、2010年8月2日、2010年9
月14日及2010年11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要约义务豁免核准及收购报
告书备案的相关补正材料,由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尚处于中国证监
会审核过程中,鉴于此,象屿集团及象屿建设拟再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
要约义务豁免核准及收购报告书备案的相关补正材料,待取得上述所需的重组委
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后,将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2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