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3-009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长职权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改后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人
民币一千万元以下预算内的日常经营项目 民币一千万元以下预算内的日常经营项目中运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签订有关合同(签 中运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签订有关合同(签定中标产品合同金额不限制),管理公司的 定中标产品合同金额不限制),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董事长可对标的在人民币 生产经营工作。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一千万元以上、三千万元以下预算内日常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经营项目作出决定,无须召开董事会。超 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报股东大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经营项目须由董事会 会批准。
决定。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出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
他有价证券; 他有价证券;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五) 经股东大会授权,对金额低于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的对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司投资等)、银行借款、资产经营(含抵押
(六)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合同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
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
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事项或交易作出决
策和调整,但依据法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事项除外;
(六)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拟同步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