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证券代码:600055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中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倾斜研发核心骨干。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6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
案》,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19年 2 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
案>的议案》。截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38,333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该回购股份作为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票,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0%。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拟定为公司回购股票的均价,即 10.32 元/
股。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并计划分三批归属,12个月后归属 30%,24 个月后归属 30%,36 个月后归属 40%。
9、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业绩考核计划实施情况调整员工持股数量或酌情处置未归属部分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归属条件 ......12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4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分配、处置 ......15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18
十、其他重要事项 ......19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计划草案中作如下释义:
万东医疗/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 指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
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 指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
万东医疗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为:
在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但公司董事、监事作为参加对象时,无需在公司领取薪酬,也无需已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同时符合下述全部标准:
(1) 全心投入公司事业,具有强烈的创业奉献精神;
(2) 认同公司文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业绩突出,为公司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标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 为万东医疗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 为万东医疗的中层管理人员;
(3) 为万东医疗的核心骨干员工。
上述员工的名单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长审核,由董事会批准。
4、在公司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的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组建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在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持股超过 5%、在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兼职或向任何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提供服务等,不得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上述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
5、符合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