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1-025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1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双季兴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创证券
创赢 1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82 天、20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 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联储证券有 券商理财产品 联储证券双季兴2号集 5000 5.40% 134.63
限责任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 券商理财产品 首创证券创赢13号集 5000 5.4% 151.5
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182 天 浮动收益 非结构化 - - 否
202 天 浮动收益 非结构化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以 5,000 万元自有资金继续持有“联储证券双
季兴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双季兴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1.3、相关费用和业绩报酬:
1.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40%;
1.3.2 托管费为0.02%/年;
1.3.3 管理费为0.5%/年;
1.3.4 业绩报酬:当集合计划每个开放期第 1 个工作日分红时,管理
人提取分红份额当期实际年华收益率(R)超过管理人披露的当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M)以上部分的 50%作为业绩报酬。若委托人当期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低于当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则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其中,收益分配基准日为开放期首日。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具体参见《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节。
1.4、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
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计划财产或投资者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一方当事人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2、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以 5,000 万元自有资金继续持有“首创证券创
赢 1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 1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产品期限:2021 年 0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07 日
2.3、相关费用和业绩报酬:
2.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 5.4%;
2.3.2 托管费为0.05%/年;
2.3.3 管理费为0.8%/年;
2.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业
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2.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联储证券双季兴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资产总值的 80%-100%,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除短期融资券以外的信用类债券的债项评级在 AA 级(含)以上,若无债项评级则主体评级或担保评级达到 AA 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在 A-1(含)以上。本集合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构建投资资产组合,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2、首创证券创赢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现金类等债券类投资品种。该集合计划可以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 法定 注册资 主要股东 是否为
名 称 时间 代表人 本(万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本次交
元) 制人 易专设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
联储证券 2001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正润
有限责任 年 吕春卫 257310 销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 投资集团 否
公司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
2、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 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36365.92 1725009.57 1644039.89 1640386.74
所有者权益 561549.86 569332.48 571073.70 567485.41
营业收入 67959.45 91541.91 91486.58 86864.26
净利润 4048.01 10436.28 7147.01 4177.10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 法定 注册资 主要股东 是否为
名 称 时间 代表人 本(万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本次交
元) 制人 易专设
首创证券 2000 毕劲松246,000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北京首都 否
有限责任 年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创业集团
公司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