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4-08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000 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的当事人此前已达成调解,但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等相关债务人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债务已视为到期。为维护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未受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待法院受理,但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将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的影响。
2、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
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具体调研及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临2024-052)。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 20,000 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获悉公司银行账户内的5,000万元货币资金因上述担保事项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因上述担保事项被冻结的 5,000
万元货币资金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扣。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就上述案件向相关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
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解。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浙 0783 民初 8879 号,本次诉讼事项相关当事人达成调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临 2024-006;临 2024-008;临 2024-013;临 2024-
014;临 2024-029;临 2024-077)及定期报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2024)浙 0783 民初 8879 号确定的内容,寰宇能源等
债务人需分三期向公司支付代偿款及利息,若有任一期未能按约足额履行,则全部债务视为到期,公司可就未受偿的债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第一期代偿款,寰宇能源等债务人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上述诉讼涉及的全部债务已视为到期,公司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未受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的当事人此前已达成调解,但寰宇能源等相关债务人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债务已视为到期。为
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未受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待法院受理,但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将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的影响。
2、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具体调研及评估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临 2024-052)。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