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单质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及时反应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存单质押情况及后续存单质押化解进度,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存单质押解除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
17,550 万元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 18,000 万元的银行存单。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浙
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公司获
悉,广厦控股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偿还上述融资的所有款项,公司对该笔融资
的担保义务随之解除,上述银行存单质押也随之解除。
二、剩余存单质押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债权人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质押存单金额
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 8,400 2021/3/24 2021/12/23
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 恒丰银 24,000
发有限公司 行股份 15,000 2021/3/24 2021/12/23
有限公 29,700 2020/10/21 2021/10/21 29,700
广厦控股 司杭州 30,000 2020/10/22 2021/10/22 30,000
分行
8,900 2020/10/23 2021/10/23 8,900
合计 92,000 / / 92,600
注:债权人对 2021 年 3 月 24 日的两笔借款进行了展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单质押金额及质押对应的融资余额均为
193,09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货币资金的 86.1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质押
的存单金额为 92,600 万元,质押对应的融资金额为 92,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目前货币资金的 47.93%、47.62%。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