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云池先生、公司子公司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蓝节能”)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根华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2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费)。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2021 年 9 月 27 日起 9 个月。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云池先生、正蓝节能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根华先生。
(二)已持有股份情况:赵云池先生通过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 9,787,027 股公司股份,许根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公司赵云池先生、许根华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方式及股份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及实施期限
赵云池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 9 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不含税费)。
许根华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 9 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 1,800 万元(不含税费)。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