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 年上市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含 A、B 股)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或复核上市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
服务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吕瑛群 2000 年 1998 年 2000 年 2010 年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瑛群 2000 年 1998 年 2000 年 2010 年 7 家
方俊鸣 2013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19 年 3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志恒 2001 年 1997 年 2012 年 2019 年 6 家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类型 单位
事由:
一、未对银行函证实施有效控制,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2020 年 10 出具警示 浙江证 二、未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的异常迹象保持合理怀疑,
1 吕瑛群 月 29 日 函 监局 审计程序不到位。
处罚情况: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5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