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通知于近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敏、李学尧、楼婷、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婷、刑力、祝继东、叶曼桦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婷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婷、刑力、祝继东、叶曼桦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且良好的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及各子公司项目开发、日常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延续性,公司仍将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10%以上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上述标
净资产的50%以上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和对外融资计划,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授权:
1、对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50%以下(不含50%)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权限内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2、对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50%以上(含50%),且一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
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
2018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共计135万元,其中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投资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子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投资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吴子亮:男,1984年出生,南京财经大学MBA。2009年3月至2016年4月曾先后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浙江亚克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