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6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的通知,其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18年7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楼忠福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
(二)本次增持前,楼忠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24,8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通过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广厦控股的子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39,751,1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97%。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楼忠福先生本次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
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楼忠福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的实施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6个月,即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1月29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根据股票买卖窗口期的相关要求,上述增持计划需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召开后择机实施。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股东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