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3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5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
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停牌,并于2018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8-021),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027)。
因预计无法在本次重组停牌期满前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防止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03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婷、邢力、祝继东、
叶曼桦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