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经核实,此次变动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4,167,229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2月9日被司法划转至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投资”)所致。2、广厦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司法划转仅对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构成产生影响(详见公告“临 2018-008”),未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总数及持股比例产生影响。
3、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如果未得到妥善处理,或者未来有新的案件发生,仍有可能造成其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动。
一、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中登公司通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经核
实,此次变动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4,167,229股无限售流通
股于2018年2月9日被司法划转至广厦投资所致。
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股权已于2016年8月10日被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
院执行司法冻结(详见公告“临 2016-058”)。本次司法划转系广厦控股为帮助
广厦建设妥善处理相关涉及股权冻结被执行案件,由全资子公司广厦投资受让其执行案件项下的债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执行法院申请将相应冻结的股份裁定给广厦投资所有,以终结相关执行程序。上述股权司法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变动前,广厦建设持有公司51,397,22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本次股权变动后,广厦建设持有公司47,2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被质押(被冻结)股份为47,2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其中质押20,000,000股,冻结27,230,000股,轮候冻结47,230,000股。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均系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建设项目材料款诉讼案件所形成,目前广厦建设正在积极与各原诉方进行沟通,力争达成和解,尽快解除相关司法冻结。
广厦建设、广厦投资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变动仅对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构成产生影响(详见公告“临2018-008”),对其持股总数及比例无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如果未得到妥善处理,仍有可能造成其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动。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