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1-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
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楼江跃、郑可集、彭涛、
杜鹤鸣、朱文革、金德钟、孙笑侠、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董事 1 名
(陈凌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辛金国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白云置
业”)100%的股权以不低于 37,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中腾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腾置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一、交易概述
蓝天白云置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持有的蓝天白云置业 100%的
股权转让给中腾置业。中腾置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蓝天白云置业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中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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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东阳市汉宁东路 77 号
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李大彬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公司股东 李大彬:出资额 4500 万元,占 90%;卢晓妹:出资 500 万,
占 1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蓝天白云置业 100%的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住 所 东阳市白云大道 339 号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郭选强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蓝天白云置业 2010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0 年 9 月(1-9 月)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成本 39.56
利润总额 -39.56
净 利 润 -39.56
总 资 产 139,366,691.56
总 负 债 39,486,516.00
净 资 产 99,880,175.56
蓝天置业开发的“东阳新天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51,782 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为 165,357 平方米,项目拟以多层住宅开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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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10 年 1-9 月审计报告(天健
审 [2010]4055 号 ) , 蓝 天 白 云 置 业 经 审 计 后 的 资 产 、 负 债 及 净 资 产 分 别 为
139,366,691.56 元、39,486,516.00 元和 99,880,175.56 元。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超评报字
[2010]10076 号),以 2010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计算,
蓝天白云置业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资产项目 帐面净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39,366,691.56 366,799,317.56
负债总计 39,486,516.00 39,486,516.00
净 资 产 99,880,175.56 327,312,801.56
以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在蓝天白云置业的 3,948.65
万元负债由中腾置业偿还完毕后,公司以不低于 37,000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蓝
天白云置业 100%股权转让给中腾置业。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共计 40,948.65
万元,以最低转让价格计算)的 50%后,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届时股权仍做相应
的担保,全部款项收到后,解除质押担保,以确保此次交易安全。
五、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腾置业拥有多年房地产开发经验,是东阳本地一家较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
商。经分析公司认为中腾置业具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本次股权转让以现金方
式支付,公司能够及时、安全的收回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2007 年,公司从控股股东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蓝天白云置业
100%股权,当时该项目处于初步设计方案报批阶段。2008 年,由于东阳市城市
规划调整,项目所处地块区域规划尚未明确,项目报批搁置,因此该项目因规划
调整、道路、拆迁等原因导致尚未进行开发。由于该项目具体开发时间尚不能确
定,同时考虑到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和信贷政策持续收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
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
司集中将精力投入到现有开发项目中,从而加快开发节奏,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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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账面投资收益
约 27,000 万元(以最低转让价格测算)。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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