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出让所持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的
独立意见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拟出让所持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出让子公司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出让所持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拟出让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合法有效。
3、本次拟出让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规避后续市场风险,也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公开市场挂牌的方式出让上述股权,将实现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