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1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9日起停牌,并因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于2018年1月23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公告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详情分别请见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8-00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 2018-00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8-00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0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07)。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
年2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
年 2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临2018-00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拟定为向荣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09)。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同时,与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无法在停牌期满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经与各相关方沟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荣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资产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控股股东为荣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水荣先生。
上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需要根据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评估情况及与交易对方的谈判来确定。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本次交易将会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目前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框架或意向协议,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故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
(五)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拟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拟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拟定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将与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六)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
二、停牌期间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和交易对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及交易对方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各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正在进行沟通、谈判及方案论证等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与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相关具体事项做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无法在2018年3月9日披露重组预案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抓紧推进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该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