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证券代码:60005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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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
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848万股本公司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
署时本公司股本总额30240万股的2.8%。
4、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自本计
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具体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2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18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
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6.36元的50%确定。
6、主要考核条件:
(1)授予考核条件:201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4亿元人民币且归属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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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水平。
(2)解锁考核条件: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每一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①以2013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
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4%、73%,以
上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②以2013年营业收入为固定基数,2014年、2015年、2016年公
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③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7、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
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8、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
参与本激励计划。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不进行增发新股、
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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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释义.......................................................................................................................5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