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0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2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若发生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4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公积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提议派发 2023 年度末期股利,
每股派发股利 0.1336 元。如获联通红筹公司周年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预计将收到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股利约 17.96 亿元。依照公司章程,在收到此等股利后,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税费约 0.28 亿元,减去预提 2024 年度法定公积金
约 1.77 亿元,加上 2023 年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0.54 亿元后,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约 16.45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
据此,董事会建议,本公司对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其他股份,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股利 0.524元(含税),共计拟向本公司股东派发约 16.39 亿元(含税)的股利,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将用于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末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