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 2 022-06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主要为了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财务
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交易事项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利益的情形,亦未影响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
独立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2019 年 10 月 21 日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签订
《2020-2022 年综合服务协议》(含金融服务,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 2019-055)并设定了 2020-2022 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2 年 10 月 28 日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
议》并设定了 2023-2025 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财务
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烈宏先生、陈忠岳先生和王俊治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由于《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项下预期的交易金额上限合计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但未达到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同意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事项;2、本关联交易涉及的《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本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4、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 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 年 10 月 21 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0-2022 年综合服
务协议》(含金融服务),该协议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
本公司 2020-2022 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期及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前次预计金额上限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 联通集团 82 82 82 67.49 50.52 45.83
金融服务-贷款及其他授 联通集团 110 110 110 106.44 105.83 108.62
信服务
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联通集团 1 1 1 0.04 0.04 0.01
合计 193 193 193 173.97 156.39 154.46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 2023-2025 年关联交易的类别以及预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年度金额上限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存款服务(本金及利息) 联通集团 82 82 82
其中:存款利息 联通集团 2 2 2
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本金及利息) 联通集团 46.5 46.5 46.5
其他金融服务(手续费) 联通集团 1 1 1
合计 129.5 129.5 12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经营全国性基础
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综合电信企业,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18 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8.16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烈宏,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 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6.8%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集团与财务公司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作中均依据协议积极履行其义务,为交易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了《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审议通过及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如下:
(一)存款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
2、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上下限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参照联通集团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其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及/或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二)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
1、主要内容
包括:贷款,票据贴现等。
2、定价原则
贷款利率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参照联通集团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同类型企业提供同期限同种类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及/或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同期限同种类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三)其他金融服务
1、主要内容
包括:结算服务,委托贷款等。
2、定价原则
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财务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联通集团与财务公司有长久的合作关系,对彼此的业务需求有深入了解,且双方均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和信用能力,能提供满足彼此需要的高效优质的服务。本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财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有助于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项下签署的各项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 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