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1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 年末合伙人人数
为 220 人,从业人员共 6,681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31 人,其中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88 亿元。德勤华永为 6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0 年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05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茆广勤,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茆广勤 2012 年加入德勤华永,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 19 年,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长期为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茆广勤近三年签署过 1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茆广勤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同时为本公司的签字会计师。
另一名签字会计师吴无逸,自 2007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2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无逸从事审计工作超过 14 年,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长期为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无逸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康,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邓康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 25 年,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担任合伙人超过 10 年,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于本公司通过多年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能力积累,逐步实现数字化转型,已构建起集中的计费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智能财务共享体系,为提升审计工作效率提供了集中数据、工具和信息技术环境。基于上述原因,2021 年度审计收费水平较 2020 年度有所下降。
德勤华永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本项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为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德勤华永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3月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报备文件
(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