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2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247.5万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7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
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309 号),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各
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5、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
7、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均在前一个业绩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或以上,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
3、2016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指标 2016年实绩 是否达标 授予条件
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2.17% 满足条件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大于2.0%
利润总额 5.81亿元 满足条件 利润总额大于5.0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ROE) 0.21% 满足条件 净资产收益率(ROE)大于0
注1:为更好满足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自 2017年起原主营业务收入所包含的 ICT业务相关
产品销售收入已重分类至其他业务收入下的销售通信产品收入,并相应重列历史期间相关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综上,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2、授予数量:80,247.5万股
3、授予人数:7,849人
4、授予价格:3.79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
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
分别为 40%、30%和 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获授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锁期 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 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锁期 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849 人,激励对象包括中高
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人均授予股数 授予总股数
姓名 职务 人数
(万股) (万股)
王霞 董事会秘书 1 21.6 21.6
姜爱华 财务负责人 1 21.6 21.6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管理人
7,847 10.22 80,204.3
才及专业人才
预留部分 待定 待定 4,485.6
合计 - - 84,733.1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55人调整为7,849人,授予数量由80,302.4万股调整为80,247.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
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