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162.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20 元/股,最低价为 8.71 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328.42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 7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5.1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162.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20 元/股,最低价为 8.7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328.42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