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57
2021 年第 6 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 6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
案》。
张振高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张振高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同意赵子高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 2021 年第 5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59)。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第 6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之选举公司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赵子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
赵子高先生简历
赵子高,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1982 年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处长、办公厅处长,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部主任、企业发展部主任、新闻中心主任、职工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现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职非执行董事、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