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45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
过 15.06 元/股。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
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
近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
理刘颖川先生的书面通知,计划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
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披露增持计
划。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票比例(%)
1 刘平 董事长、总经理 7,409,642 0.0619
2 胡在新 党委副书记 832,954 0.0070
3 周东利 财务总监 552,097 0.0046
4 张伟 副总经理 477,012 0.0040
5 黄海 董事会秘书 1,050,697 0.0088
6 王全良 纪委书记 0 0
7 孔峻峰 副总经理 0 0
8 潘志华 副总经理 269,022 0.0022
9 刘文生 副总经理 514,925 0.0043
10 张艳华 副总经理 0 0
11 刘颖川 副总经理 136,519 0.001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增持金额: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其
他 10 位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金额各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四)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 15.06 元/
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五)增持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