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5-007
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4,030,29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5年2月12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4年5月23日,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利地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首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64名,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804.868万份,行权价格为5.0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暨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19,633,320股已于2014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并已于2014年9月22日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3,120,120股已于2014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并已于2014年12月3日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 本次行
权占股 权占首
序 本次行权数 权激励 期可行
姓名 职务
号 量(股) 计划总 权期权
量的比 总量的
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吴章焰 副总经理 129,600 0.14% 0.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人) 129,600 0.14% 0.46%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38人) 3,900,690 4.15% 13.91%
总 计(39人) 4,030,290 4.29% 14.37%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人数为39名。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15年2月12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30,290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129,600 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29,745,027 4,030,290 10,733,775,317
总计 10,729,745,027 4,030,290 10,733,775,317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20103号),截至2015年1月30日止,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030,29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20,433,570.30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4,030,29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6,403,280.30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4,030,290股已于2015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8,25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1.14元。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10,733,775,31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约为1.13元。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20103号)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