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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9: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600039: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 10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故出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将对其已获售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45.6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有回购股份均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4 元/股,用以回购的资金为748,496 元。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审议通过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的期间内,在公司本部
办公楼公示栏公示了首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已达到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针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前述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公司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四川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19 年 5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
控股股东铁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川国资函 [2019]268 号),同意铁投集团对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予以备案。2019 年 12 月 26 日,铁投集
团出具《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请示>的批复》(川铁投[2019]712 号),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确定授予数量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向符合条件的942名激励对象授予9,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2月30日,授予价格为
1.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确定授予数量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所涉股
票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10、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的 7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授予价格为 3.12 元/
股。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所涉股票登记办理完毕。

  1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17 名原激励对
象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4 万股。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前
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股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777,570,289 股减少至 4,775,430,289 股。

  12、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魏中伟、罗龙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或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 万股。

  2、刘朝双、王敏、周松林、周丽霞、何小萍共 5 名激励对象基于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该等人员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其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可依据考核结果相应解除第一个限售期内的股票限售,而其已获授的第二个、第三个限售期内的其他限制性股票,公司将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25.8 万股。

  3、郑宏、唐勇 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陈能强考核结果为“待改进”;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其仅能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3.84 万股。

  因此,公司将对上述合计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5.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拟回购注销的 45.64 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为首次授予部分。

    (二)股份回购价格

    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1.96 元/股。

    《激励计划》“十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的 2019 年
度分配方案以及 2021 年 7 月 8 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的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公司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即: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96 元-
每股的派息额(0.25+0.07)元=1.64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748,496 元,均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予以支付。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事宜属于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回购注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司总股本将 由 4,775,430,289 股变更为
4,774,973,88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775,430,289 元变更为 4,774,973,889元。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10,525,510            0            3,610,525,51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4,904,779        -456,400        1,164,448,379

      股份总数          4,775,430,289        -456,400        4,774,973,889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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