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 11 人,实际出席人数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
熊国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25,220,328.02 元。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429,560,149.46 元,其中,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52,592,603.03 元。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
6,447,396,991.26 元 , 其 中 , 可 用 于 转 增 股 本 的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
5,474,978,221.52 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现拟订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777,570,289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 1,194,392,572.25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58,200,030.78 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9.48%,符合调整后的《四川路桥未来三年(2020 年度-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1-041 的《四川路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与租赁相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修订会计政策预计对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将对 2021 度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较小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1-042 的《四川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按 390 万元执行。若本年度因公司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就增加额度在总额的 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1-038 的《四川路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1 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118 万元(包括 IT 审计),
若本年度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就增加额度在总额的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1-038 的《四川路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周友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吴越先生因 6 年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吴越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越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吴越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1-039 的《四川路桥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