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0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公司党组织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341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
在 四 川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118906956。
第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了 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上字(2003)20 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 10,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
2003 年 3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Road & Bridge Co., Ltd.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1 号科技工业园 F-59 号,邮政编码:
61004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77,570,289 元,实收资本 4,777,570,289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以下无正文)......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交通,造福人民。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生产;高速公路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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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集中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15,000 万股。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
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团)、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九黄机场)、四川嘉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嘉陵)、北京中经
远通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经)、四川贵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四川贵通),其在公司发起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量如下:
发起人 认购数量 所占发起人股份比例 备注
(万股)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现持有公司股份数
路桥集团 14,734.12 98.228% 量为 10,880.94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79%。
九黄机场 66.47 0.443%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 79.76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
四川嘉陵 66.47 0.443%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 79.76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
2006 年 11 月 22 日已将所持全部股份
北京中经 66.47 0.443% 79.764 万股转让成都阳耀物资有限责任公
司,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
四川贵通 66.47 0.443%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 79.76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
2003 年 3 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至 25,000 万元人民币。
2004 年 6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5,000 万股,转增后本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3.04 亿股,注册
资本为 30,400 万元。
2012 年 5 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4,560 万元,转增后本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 54,720 万元。
2012 年 5 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 104,650
万元。
2013 年 1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463,366,336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
1,509,866,336 元。
2014 年 10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1,509,866,336 股,转增
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19,732,672 元。
2017 年 10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590,792,838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
3,610,525,510 元。
2020 年 2 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94,800,000 股,
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 3,705,325,510 股。
2020 年 11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064,274,779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
4,769,600,289 元。
2020 年 12 月,公司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 7,970,000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 4,777,570,289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777,570,289 股,全部为普通股股票。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