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0-10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投资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
PPP 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投资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 PPP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作为牵头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和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约为 65.72 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16.43 亿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25%,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全部出资,剩余 75%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路桥集团、铁投集团和中南建筑分别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47%、8%和 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19-032 的《四
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投资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 PPP 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投资事宜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路桥集团、铁投集团和中南建筑组建的联合体中标成为项目的投资人后,与项目招标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 PPP 项目合同文件》,并在此后由联合体各方签订了《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协议书》,约定由路桥集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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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集团和中南建筑分别按 47%、8%和 45%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环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项目资本金 164,300 万元(含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并由各方按前述出资比例根据天环公司通知的时间缴付到位,路桥集团和中南建筑按 55%:45%的比例承包项目建安工程,任何一方违约履行出资义务,经天环公司或者守约方催告后逾期 60 日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将违约方负责的建安工程承包范围改由守约方负责。
天环公司成立后,因中南建筑不按天环公司和路桥集团通知的要
求缴付项目资本金,天环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形成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决定对中南建筑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一是确认各股东需对天环公司总出资 164,300 万元,扣除中南建筑 4,500 万元出资份额后,余额 159,800 万元中南建筑不再享有出资权,均由路桥集团和铁投集团缴付;二是取消中南建筑对项目的施工承包权。前述天环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作出后,中南建筑拒绝按该决议内容配合办理天环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路桥集团和铁投集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天环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有效,并要求中南建筑等被告配合办理天环公司涉及股权比例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该诉讼经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 1402 民初 67 号判决支持路桥集团和铁投集团的诉讼请求后,中南建筑上诉,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 14 民终 837 号民事判决,驳回中南建筑的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案件判决经过两审终审已经具备法律效力,天环公司的股权结构应根据生效判决调整为路桥集团持股 64.26%、铁投集团持股 33%、中南建筑持股 2.74%。天环公司股权比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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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准
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以上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