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 361,052.55 万股的 2.99%。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0,000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2.59%,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77%,预留授予不超过 800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7.41%,预留部分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云
股票代码 600039
股票简称 四川路桥
注册资本 361,052.55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3 年 3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1 号科技工业园 F-59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12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118906956
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机
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预制构件、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机械
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生产;高速公路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
理;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40,019,221,370.24 32,762,821,060.43 30,108,345,14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71,734,949.44 1,064,134,095.65 1,044,552,560.3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150,635,126.74 1,062,037,832.87 1,035,615,404.99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232,929,935.87 1,185,160,657.45 1,190,137,550.26
量净额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997,654,151.79 13,095,787,612.72 9,644,594,688.44
净资产
总资产 86,093,762,710.12 73,020,801,372.73 63,479,540,558.41
期末总股本 3,610,525,510.00 3,610,525,510.00 3,019,732,672.00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45 0.3308 0.34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45 0.3308 0.34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3187 0.3302 0.3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7 9.68 11.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1 9.66 12.94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孙云 董事长,董事
2 甘洪 董事,总经理
3 熊国斌 董事
4 杨如刚 董事
5 胡元华 董事,副总经理
6 王猛 董事
7 刘德永 董事,副总经理
8 范文理 独立董事
9 吴越 独立董事
10 吴开超 独立董事
11 杨勇 独立董事
12 方跃 监事会主席
13 栾黎 监事
14 王文德 职工监事
15 张鲲鹏 职工监事
16 谭德彬 监事
17 胡圣厦 监事
18 孙永松 职工监事
19 周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 李继东 财务总监
21 卢伟 总工程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8 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旨在:
(一)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 361,052.55 万股的 2.99%。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0,000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2.59%,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77%,预留授予不超过 800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7.41%,预留部分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000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公司担任职务。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
(万股) 例 的比例
甘洪 董事、总经理 55 0.51% 0.02%
熊国斌 董事 55 0.51% 0.02%
杨如刚 董事 55 0.51% 0.02%
胡元华 董事、副总经理 40 0.37% 0.01%
刘德永 董事、副总经理 40 0.37% 0.01%
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