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已完成,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登记后公司股份总数819,893,213股。此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相应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31,605,986元。 819,893,213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31,605,986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19,893,213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