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3 月 29 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汪兰英、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九、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 2,178,985.47万元,同比增长 10.86%;净利润 91,350.17 万元,同比增长 20.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321.15 万元,同比增长 20.53%。基本每股收益 1.5492 元/股,同比增长 20.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0%,同比增加 1.18 个百分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2021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65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和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
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平、公正、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和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在中航工
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在中航工
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议题包括:本次会议通过的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