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12 月 29 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八人,实到八人,董事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汪兰英、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闫灵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惠阳航
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行为公平、公正、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议题为《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的《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闫灵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5 月出生,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管理部副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