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
全资子公司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直公司)
投资金额: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航空)拟
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向其全资子公司天直公司增资人民币 4
亿元,增资完成后,天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 2.5 亿元增至 6.5
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金额以最终的注册登记书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此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为推动天津民用直升机产业基地建设及支持AC312E、AC332、AC352 等型号在津生产交付,哈飞航空拟以现金人民币 4 亿元向其全资子公司天直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将天直公司建设成为以 AC312E、AC332、AC352 系列民用直升机为主要产品,同时具备承接国际合作项目的部件转包生产能力,集研发、制造、销售、客户支援、培训、
加改装为一体的民用直升机产业基地。目前天直公司已基本完成天津直升机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民用直升机产业化项目推进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增资完成后,天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 25,000万元整增至 65,000 万元整。(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2021 年 4 月 28 日,中直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马德权
(三)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21 日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96131182K
(六)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港城大道 8 号
(七)经营范围:直升机及其它航空器、航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直升机客户化改装;自有房屋租赁;航空飞行地面保障服务;承办、组织展览展示活动;代理、制作、发布、设计广告;自有场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本次增资前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哈尔滨哈飞航
空工业有限责 25,000 万元 100% 65,000 万元 100%
任公司
注:增资后注册资本金额以最终的注册登记书为准。
(九)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3 6.88
财务状况 负债总额 2.15 2.13
净资产 4.78 4.75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8 0.03
经营状况 利润总额 -0.41 -0.03
净利润 -0.41 -0.03
注: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哈飞航空对其全资子公司天直公司进行增资,将进一步增强天直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利于提升天直公司发展后劲与经营效益。同时,本次增资将促使天直公司在推进AC312E、AC332、AC352 系列民用直升机的产业化和研发取证过程中,更好地与现有的批生产和科研能力相结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对天直公司进行增资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增资后,随着天直公司规模的扩大,对公司及哈飞航空的管理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要求和监督哈飞航空对天直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天直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