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917,004.08 元,截至2020年12月 31 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4,914,042.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671,115.3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96%。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96%,占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1.51%,该分红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