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4月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
上午9:3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4人,公
司独立董事彭中天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特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邓峰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1,777,8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2017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250,520,019.12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半年
报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年报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及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70万元。2018年半年报、年报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7
年保持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4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当日刊登的《2018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余维杰先生、石群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和独立董事孔炯先生回避本次表决,4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在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