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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6 沪市 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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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A 股简称:招商银行          A 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4-0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简称德勤香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已连续 8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
        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 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
        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充分
        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的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5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安永华明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该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安永华明2022 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安永华明近三年内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安永华明近三年内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自 2019 年 10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张秉贤先生(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拟任本项目合伙人及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张秉贤先生于 2000 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香港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冯所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拟任本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冯所腾先生于 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范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拟任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勋先生于 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严盛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严盛炜先生于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颁布的《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会计并表范围内各附属子公司集团整体财务报表审计费合计金额不超过折人民币 2,98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6 万元),相比 2023 年度减少人民币 742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
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其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本公司原聘任的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座 35楼。德勤香港是位于香港的德勤网络成员机构。

  本公司自 2016 年起聘请德勤华永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聘请德勤香港对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满 8 年。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对本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已连续 8 年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分别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与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参与评标工作。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采购方
案及招标文件的议案》。2023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确定 2024 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本公司及境内附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香港等为本公司及境外附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
会审议。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 年 9 月 18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确定 2024 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自动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2024 年度本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为本公司及境内附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香港等为本公司及境外附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2024 年度集团审计费用不超过折人民币 2,98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106 万元),该金额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会计并表范围内各附属子公司集团整体财务报表审计费合计金额。年内如有新增并表实体或现有实体实际审计需求发生变化,并考虑汇率变动影响,最终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与此略有差异。
  自本决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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